1.1 运转管理要求
1.运转管理人员有必要了解本厂处理工艺和设备、设备的运转要求与技能指标。
2.操作人员有必要新疆污水处理工程了解本厂处理工艺,了解本岗位设备、设备的运转要求和技能指标。
3.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、安全操作规程等,并应示于显着部位。
4.运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查看构筑物、设备、电器和外表的运转情况。
5.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准时做好运转记载。数据应准确无误。
6.操作人员发现运转不正常时,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分。
7.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,无漏水、漏气等。
8.水处理构筑物堰口、池壁应保持清洁、无缺。
9.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,应定时查看,增加或替换光滑油或光滑脂。
1.2 安全操作要求
1.各岗位操作人员和修理人员有必要经过技能培训和生产实践,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2.发动设备应在做好发动准备作业后进行。
3.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外电压5%时,不宜发动电机。
4.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,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。
5.各种设备修理时有必要断电,并应在开关处悬挂修理标牌后,方可操作。
6.雨天或冰雪气候,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,应留意防滑。
7.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进,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,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光滑部位。
8.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,做好安全防备作业。
9.应在构筑物的显着方位装备防护救生设备及用品。
10.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的机电设备。
1.3 保护保养要求
1.运转管理人员和修理人员应了解机电设备的修理规则。
2.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、护栏、爬梯、管道等定时进行查看、修理及防腐处理,并及时替换被损坏的照明设备。
3.应常常查看和紧固各种设备连接件,定时替换联轴器的易损件。
4.各种管道闸阀应定时做启闭试验。
5.应定时查看、打扫电器控制柜,并测验其各种技能功能。
6.应定时查看电动闸阀的限位开关、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设备。
7.在每次停泵后,应查看填新疆污水处理工程料或油封的密封情况,进行必要的处理。并根据需要填加或替换填料、光滑油、光滑脂。
8.凡设有钢丝绳的设备,绳的磨损量大于原直径10%,或其中的一股现已断裂时,有必要替换。
9.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保护保养外,还应按规划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大、中、小修。
10.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,应根据设备的要求,有必要保证其同轴度、静平衡等技能要求。
11.不得将修理设备替换出的光滑油、光滑脂、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备内。
12.修理机械设备时,不得随意搭接暂时动力线。
13.建筑物、构筑物等的避雷、防爆设备的测验、修理及其周期应契合电业和消防部分的规则。
14.应定时查看和替换消防设备等防护用品。